尊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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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權是企業營運不可欠缺的基礎。對於人權相關措施的推進,不僅只針對集團員工,目標是保護所有利益相關者的人權。

人權方針

將地下資源冶煉成非鐵金屬,並提供對社會有用的材料是三井金屬集團的出發點。
然而,這些事業會可能會對周邊地區人們及環境產生重大影響。
三井金屬集團尊重受我們業務活動影響的所有人的人權,並通過三井金屬的知識、技術和有價值的產品為創造永續發展的社會做出貢獻。

【基本原則與本方針的定位】
基於國際人權法案(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人權公約)、「關於勞動基本原則及權利宣言」(國際勞工組織(ILO))以及聯合國全球契約等國際行動規範,制定了三井金屬集團人權方針(以下簡稱本方針),致力於尊重、維護和促進人權。 此外,本方針宣告了我們以三井金屬的經營理念、口號和行為準則為基礎實施尊重人權的努力,也是完善三井金屬集團永續發展基本方針的補充。

【適用範圍】
本方針適用於全球所有三井金屬集團公司。 此外,對於我們的供應商和銷售合作夥伴在內的業務合作夥伴我們將促使其對支持並避免侵犯人權,共同努力促進對人權的尊重。

【對於尊重人權的責任】
我們將努力履行尊重人權的責任,不侵犯人權,並應對因業務活動對人權造成的任何負面影響。如果供應商和顧客等商業夥伴對人權引起負面影響時,我們將努力確保其不侵犯人權。

【與利益相關者的對話磋商】
活用獨立的外部專業知識,與利益相關者針對業務活動相關的人權課題進行對話和磋商。

【人權盡責調查】
為履行尊重人權的責任,我們將建立人權盡職調查制度並持續落實。人權盡職調查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旨在主動識別、避免和減輕公司可能對社會人權造成的任何負面影響。

【糾正】
如果意識到我們直接或間接參與了造成人權負面影響的行為,我們將通過合適的程序進行糾正。

【情報公開與教育】
關於以本方針為基礎的人權措施,會於三井金屬集團網站或永續續發展報告中揭露。 此外,我們將提供適當的教育以確保該政策的有效性。


人權基準

三井金屬集團以國際公認的指導方針和 ICMM 為基本原則,並依據RBA 行為準則的精神,來促進人權盡職調查並解決人權問題。

在三井金屬集團的業務和供應鏈中,我們意識到存在於採礦業特有的人權風險和礦產供應鏈中的人權風險。我們能特定出可能受我們業務和供應鏈影響的利益相關者:三井金屬集團業務據點的勞動者、業務合作夥伴(包括供應商)的勞動者以及當地社區的居民。 我們從勞動、安全衛生、環境和倫理的角度進行風險評估,並制定人權標準以應對影響特別大的風險。

  1. 1. ) 管理體系
    構建和維護人權管理體系。
    • 管理體系包括人權方針和集團內的定期培訓,包含對人權事項的適當記錄,以確保對人權的正確理解並提升意識。
  2. 2.) 自由選擇就業
    不使用強迫勞動之勞動力。
    • 護照、政府簽發的身份證件和旅行證件等官方文件應由勞動者保管,不得要求交出原件。
    • 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與其僱傭相關的任何形式的佣金或保證金。
    • 僱傭合同以勞動者的母語或勞動者能理解的語言書寫,並且不得無故更改。
  3. 3.) 禁止使用童工和保護青年勞動者
    不使用童工。
    且保護青年勞動者和學生勞動者的權利,並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適當管理。
    • 根據公共機構簽發的文件嚴格核實年齡,不僱用未滿 15 歲、法定最低就業年齡或國家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以較高者為準)的勞動者。
    • 不允許 18 歲以下的青年勞動者從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
  4. 4.) 工作時間
    關於工時和假期,遵守適用的當地法律,並擁護國際準則。
  5. 5.) 薪資和福利
    關於薪資和福利制度,遵守適用的當地法律,並擁護國際準則。
    • 確實管理薪資支付,不得低於最低薪資。
    • 對超過法定工時的加班時間給予法定費率的加班費。
    • 不使用非法或不合理的扣薪作為懲戒。
  6. 6.) 人道待遇
    禁止各種形式的騷擾和虐待等不正當的對待。
    • 禁止一切形式的騷擾,包括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身體脅迫以及言語暴力。
    • 將對騷擾和虐待的肇事者以及提出虛假指控的人採取所需的行動對應。
  7. 7.) 排除歧視
    禁止非法歧視。
    • 在招聘、求職、薪資、福利、晉升、薪酬、工作分配、紀律處分、解僱和培訓等雇用實務中,禁止基於種族、膚色、年齡、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種族或國籍、殘疾、懷孕、宗教、政治派別、工會會員身份、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遺傳資訊或婚姻狀況等的歧視。
    • 為勞動者進行宗教活動在合理的範圍內提供適度的便利。
    • 除非法律要求或為確保人身安全或工作場所安全所必需,否則不可要求進行懷孕檢測或其他醫學檢測(例如B型肝炎或 HIV等),並且不可根據檢測結果給予不公平待遇。
  8. 8.) 結社自由
    關於結社自由,遵守適用的當地法律,並擁護國際準則。
    • 尊重勞動者組建或加入工會、勞動者委員會或其他組織的權利。
    • 勞動者和/或其代表能夠在不受干擾、歧視、報復、恐嚇或騷擾的情況下,與管理層公開交流和分享關於工作條件和管理實踐的意見和擔憂。
  9. 9.) 身份保護和杜絕報復
    維持集團內外利益相關者提出疑慮的申訴機制。
    • 確保檢舉人的機密性和匿名性。
    • 維持檢舉人提出疑慮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的流程。
  10. 10. ) 供應商
    各事業所根據三井金屬集團採購方針選擇供應商,持續開展供應商盡職調查。
  11. 11.) 當地社區
    尊重受我們業務活動影響的原住民,包括當地社區的人權、利益、文化、習俗和價值觀。
  1. ⅰ 指所有據點,包括公司自有礦山。
  2. ⅱ 指在事業據點的所有人員,無論其僱傭形式如何。
  3. ⅲ 指因其他員工在職場上的性暗示言論與舉動,對該員工的工作條件產生不利,或因其言論舉動危害該員工的工作環境。
  4. ⅳ 包括民間的職業介紹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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